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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法院请刑警提前介入破解“执行难”

来源:86日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86日电 (刘玉坤 王志忠)85日,肥城法院法警大队与肥城公安局刑警大队共同努力,使一起离婚案件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履行了义务。

   被执行人石某与田某经法院判决离婚,石某应付田某各项费用12000多元。石某完全有能力履行义务,但为躲避执行,在收到判决后就外出打工,毫无音讯。田某生活十分困难,申请法院执行。一年多来,法院多次查找未找到石某本人,案件执行进入僵局。

    2008年7月14,肥城法院得知石某返乡回家,并将其传唤至法院,但石某态度蛮横,认为只要拖延过去,就不用履行了。法院随依法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但石某仍执迷不悟。 

    鉴于石某行为,法院决定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针对石某法制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法警大队与公安局刑警大队联系,让其提前介入,配合做石某的工作。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之下,石某终于彻底打消了侥幸心理,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其家人半小时内就足额交付了执行款项。

 

 

 

 

 

日期:2008-8-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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