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6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
4月20日,张某和袁某将郭某父亲的骨灰偷偷挖出后,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方式向郭某索要50万元现金,郭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二人被抓。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张某和袁某挖人祖坟盗取骨灰,并以此为要挟,索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二人系共同犯罪。鉴于二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遂以敲诈勒索罪对二被告人作出以上判决。
盗取死者骨灰敲诈亲属50万俩嫌犯获刑4年
来源:
本报泰安8月7日讯为谋钱财,新泰两人竟想起用挖他人祖坟,敲诈钱财。近日,新泰市法院审结一起掘人祖坟盗取骨灰敲诈勒索钱财案件,被告人张某和袁某均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张某和袁某携带铁锨、撬棍等工具,将受害人郭某父亲的骨灰偷偷挖出。后二人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方式以不归还骨灰要挟,向郭某索要50万元现金,但郭某一直未应允二被告人所提条件,而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张某和袁某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新泰市法院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张某和袁某挖人祖坟盗取骨灰,并以此为要挟,索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二人系共同犯罪。鉴于二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遂以敲诈勒索罪对二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四年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