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泰山所在地——泰安市,辖六个基层法院和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以区法院,设有6处人民法庭,辖区人口540万,全市法院现有在编干警884我,其中中院165人。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矗立在巍巍泰山脚下,宽广秀美的泰山广场东畔,整幢建筑气势恢宏,庄重威严,设施先进,功能齐全。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矗立在巍巍泰山脚下,宽广秀美的泰山广场东畔,整幢建筑气势恢宏,庄重威严,设施先进,功能齐全。
一、机构设置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设二十一个内设机构.
二、办公地址及电话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广场东侧
电话:0538—6995979、6995978、6995976
传真:0838—6995911
三、所辖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
★ 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地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泰山所在地——泰安市泰山区,辖区8个镇、街道办事处,人口62万。设有三个基层法庭和16个机关庭、室、队、局,全院现有在编干警81人。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地处泰山脚下泰城东部,位于城区主干道东岳大街北侧,占地13亩,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大楼于2003年10月26日正式动工,2005年1月9日正式启用。整座大楼采用了古典柱式与现代建筑相结合的建筑手法,造型明快大方、线条简洁流畅,达到了中西建筑风格的完善统一,体现了中国泰山传统文化的方正大气,厚重宽广,法律的公正圣洁和人民法院的庄重权威,设施先进,功能齐全,能完全满足审判及办公需要。
办公室
1、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2、负责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
3、负责通讯报道、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图书等工作。
4、负责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督办区人大代表的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及来信。
5、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区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的联络工作。
6、负责本院的对外接待工作。
7、负责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和两庭建设工作。
9、负责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工作,管理有关经费。
10、负责管理车辆、重要设备等国有财产和物业。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管、各项社会性工作。
11、负责通讯和网络的管理工作。
政治处
1、负责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和考试、考察、审核工作。
2、负责全院中层副职以下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3、管理全院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及退休工作。
4、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和人民法庭的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查报批工作。
5、负责全院人事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全院法官等级的评定、变动和司法警察的警衔审批工作。
7、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
8、负责全院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年终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奖励工作。
9、负责全院先进典型调查、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
10、负责全院干警的在职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实施法官培训的规划。
11、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立案庭
1、负责民事、行政案件的起诉和执行案件、行政申请强制执行及司法鉴定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对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转办。
2、对上诉案件、抗诉案件和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进行立案登记转办。
3、对管辖权异议、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
4、受理不服本院已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的申诉或申请再审,决定是否调卷立案审查或者裁定立案再审,负责再审立案听证。
5、核算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手续,处理司法救助事宜。
6、承办案件的送达、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庭前调解工作。
7、办理上级法院、领导机关和本院领导交办案件的登记、编号、审查、程序上的处理和督办,汇报结果;需要向上级法院、领导机关写报告的,及时登记,转相关业务庭室办理。
8、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审查、文书送达、证据和财产保全、庭前准备、排期开庭、审限跟踪、结案归档等程序性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9、负责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院长接待日工作,转办不属于法院主管的非诉讼信访。
10、负责书记员的管理工作。
11、办理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案件。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一审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等刑事犯罪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工作。
少年审判庭
依法审判一审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一审民事疑难复杂案件和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民事案件;审查处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知识产权审判监督案件;指导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一审合同和证券、票据等纠纷案件;审判企业破产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合同纠纷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三庭(小额简易案件审判庭)
依法审判标的额2万元以下的案件和简易民事纠纷案件。
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审查处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行政审判监督案件;负责办理赔偿案件的相关事宜。
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刑事、民事(知识产权案件除外)再审案件;负责案件评查工作。
执行局
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和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对本院执行工作进行指挥、管理与协调,统一调度使用本院执行力量和装备,统一监督本院执行干警。
执行局设执行一庭(电话:8625176)、执行二庭(电话:8625112)、综合庭(电话:8625179)。执行一庭负责本院一审或经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已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执行二庭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它法律文书。同时负责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执行局负责裁决案件,定期召集裁决员研究案件,对需要进行裁决的执行案件行使裁决权。
研究室(挂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负责信息、文件、讲话和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指导各庭队的信息调研、司法统计工作。
技术室(挂司法鉴定中心牌子) 负责本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
法警大队 电话:8625167 8625168
负责法庭警卫,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负责处置机动事件;负责维护秩序和保卫工作;配合执行局执行案件。
岱庙法庭位于泰安市东岳大街东首泰山区法院内,辖岱庙街道办事处、上高乡和邱家店镇,辖区内有村、街居委会82个,总人口25万,总面积113.49平方公里。联系电话:8625185,8625181,8625182。
财源法庭位于泰安市大车档街20号,辖财源办事处、徐家楼办事处。联系电话:8334017,8213723。
泰前法庭位于泰安市富成路,辖泰前办事处、大津口乡和省庄镇,人口19.6万人,面积192.2平方公里。联系电话:8511393
★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是2000年度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003年度集体一等功单位。
该院下设13个内部科室和6处法庭,共有干警136人;辖区面积约1700平方公里,17个乡镇、办事处,人口近百万。
值班电话:0538-85688945
办 公 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办理党组会、院务会及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人民法院执行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区人大代表及驻我市以上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及驻我区市以上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通讯报道、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图书等工作;负责车辆、综合性会议组织及后勤事务;负责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法院物质装备的管理及分配;负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负责法院系统装备现代化建设;管理法院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法院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法院的行政装备工作。
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部门是维护党纪政纪的专门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担负着组织协调作用,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力量,担负着重要的责任。
政 治 处:
负责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法官等级的评定与晋升工作,办理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对司法警察的警衔及有关工作人员职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本院的组织人事工作及人事信息档案管理;负责本院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本院的表彰和立功创模活动,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奖励条例;指导工、青、妇组织;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政治处内设组织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研 究 室:
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负责编写综合信息,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研究和征集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负责新闻发布事宜。
立 案 庭:
负责对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审查、送达排期、诉前保全和审判流程管理;对申请执行及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进行审查听证;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区人民法院的信访工作。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辖区内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理刑事自诉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婚姻和家庭、人身权利、知识产权、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审查处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知识产权审判监督案件。
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案件及企业破产案件。
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审查处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行政审判监督案件;设兼职赔偿员,负责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有关事宜。
审判监督庭:
审判刑事、民事(知识产权案件除外)再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查发回重审、改判各类再审案件的原因并确定责任;负责评查、回访案件。
执 行 局:
执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及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执行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
技 术 室
负责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件、执行死刑;配合审判、执行工作,参与实施强制措施;负责维护区人民法院的机关秩序及安全保卫工作。司法警察大队内设讼事、执行、特勤三个中队。
★ 新泰市人民法院
新泰市位于山东省中部,北依东岳泰山,南临邹鲁圣乡。全市总面积1964平方公里,人口135万,辖20个乡镇、办事处,912个行政村,是山东省重点城市之一。
新泰市人民法院坐落在金斗山下,现有在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218人,其中法官92人,内设12个职能部门、10个派出法庭。法院共占地4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6255平方米,审判楼8925平方米,服务楼2000平方米,绿化面积8760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实行办公区、审判区、生活区三区分开,内部实行微机网络化、办公自动化。
近年来,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上级法院以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下,新泰法院坚持以“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宗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不断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努力提高干警队伍素质,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年审结、执结案件一万余件,多形式、多渠道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经济快速发展,实施的大立案改革、执行分权改革、法官职业化改革等许多先进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并予以推广,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院各项工作走在了泰安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整体工作连续第八年名列泰安市基层法院首位,2004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优秀单位”、“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被泰安市委表彰为“五个好”县市区部门。两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获全省、泰安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荣立三等功三次,二等功二次。2001年荣立集体一等功,2002年获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称号, 2003年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同时,还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优秀法院院长”、“全省杰出青年卫士”、“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十佳好军嫂”、省“三八红旗手”等一批先模人物。联系电话 0538-7258800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行政工作;负责院务会及院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院执法监督员的联系工作,并督办市人大代表及驻新泰全国、全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及驻新泰全国、全省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保密、档案、宣传报道、文秘工作;负责全院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全院物资装备的管理及分配;指导与监督全院诉讼费和国有资产,监管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拟定并组织实施法院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督察工作;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政治处
指导全院的党建、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负责法官管理考核、等级评定晋升工作;对司法警察的警衔审查报批工作;所属人员工资定级、转正、晋升及老干部工作;本院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制订并实施法官培训规划,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及临时人员管理工作及临时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院的表彰和立功创模活动,督促落实人民法院奖励条例的贯彻落实;全院计划生育工作。政治处内设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离退休干部科。
立案庭
负责对全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登记、听证、立案、排期、机关庭室案件的送达调查、诉讼诉前财产保全、开庭记录和审判流程管理;司法救助工作;信访听证工作;书记员管理工作;庭前调解、庭前示证工作;监督、指导法庭相关工作。
研究室(内设审判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负责编写综合信息、简报、新闻报道、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材料、讲话、报告;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指导人民法庭的信息、调查研究和司法统计工作;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
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房地产及各类新型案件;指导小额债权法庭审判工作;审查处理不服本院生效的知识产权审判监督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合同和证券、票据纠纷案件、破产等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相关工作。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妨害婚姻家庭犯罪案件、渎职犯罪案件,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
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审查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行政审判监督案件;负责办理赔偿案件的有关事宜。
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刑事、民事(知识产权除外)再审案件;审查发回重审、改判各类再审案件的原因并确定责任;负责评查、回访案件。
执行局
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执行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负责审查决定执行过程中适用执行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审查裁判中止、终结执行、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及执行异议案件,负责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统一管理和协调全院的执行工作。执行局内设执行裁决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
法警大队
负责警卫、值勤、押解人犯、看管被告人或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参与执行;负责庭审中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负责维护全院的机关秩序及安全保卫,处理突发事件;组织落实司法警察队伍的建设规划和措施;制定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法警大队内设讼事中队、执行中队、特勤中队。
技术室(挂市司法鉴定中心牌子)
负责全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和委托鉴定工作。
派出法庭基本情况
青云法庭 地址:城区青云路中段,辖青云街道办事处、龙延镇。0538-7225368
开发区法庭 地址:新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辖经济技术开发区。0538-7056182
新汶法庭 地址:新汶办事处驻地,辖新汶办事处、小协镇。0538-7332267
汶南法庭 地址:汶南镇政府驻地,辖汶南镇、东都镇。0538-7712164
岳家庄法庭 地址:岳家庄乡政府驻地,辖岳家庄乡、放城镇、 石莱镇、刘杜镇。0538-7982231
泉沟法庭 地址:泉沟镇政府驻地,辖泉沟镇、翟镇、西张庄镇。 0538-7532136
宫里法庭 地址:宫里镇政府驻地,辖宫里镇、谷里镇。0538-7772221
果都法庭 地址:果都镇政府驻地,辖果都镇、天宝镇。 0538-7413072
羊流法庭 地址:羊流镇政府驻地,辖羊流镇。0538-7442224
楼德法庭 地址:楼德镇政府驻地,辖楼德镇、禹村镇。 0538-7642264
★肥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肥城市地处泰山西麓,是全国著名的佛桃之乡,拥有的十万多亩桃园被列入上海吉尼斯世界记录大全。全市辖区面积共1277平方公里,共辖14个乡镇、办事处,607个行政村,人口约96.2万,其中农村人口70.5万。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地址为龙山中路1号。该院地处肥城市区长山街与龙山中路交汇处,东接风景秀丽的龙山公园,南临泰肥一级公路,西望桃林万顷的“中央桃行”,周边是校园区,庄严的九层法院审判办公大楼与周边环境浑然一体,风景如画,法院是市区内唯一“泰安市花园式单位”。
肥城市人民法院现设12个职能部门: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院务会及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本院的建议、提案;负责通讯报道、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图书、卫生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及法院外事活动安排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全院综合性后勤管理工作。
政治处
按照市委、上级法院和本院党组的要求,做好本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市委主管部门、上级法院和本院党组对法院干部进行考核,提出本院干部配备及后备干部的考察意见;负责本院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法官等级的评定、晋升和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工作,办理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全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考核以及警衔的评定、晋升、报批工作;负责法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制定本院中长期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院的表彰和立功树模活动,督促落实人民法院奖励条例的贯彻实施;负责本院工作人员工资晋升、调整、统计上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政治处内设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
立案庭
依法办理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执行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负责申诉听证和再审立案工作;做好上诉案件的移送工作; 负责案件的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办理督促程序案件、公示催告和非诉案件;负责诉讼费核算,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负责书记员的集中统一管理;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一审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渎职犯罪 案件等各类公诉犯罪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一审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房地产案件和其他不动产案件、损害赔偿案件、债务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人身权案件、涉外、涉侨、涉港澳台民事纠纷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以及特别程序等民事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相关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合同、证券、票据纠纷及企业破产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相关审判工作。
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查有关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非诉案件的立案并作出相关裁定;审查处理不服本院生效的行政审判监督案件;设兼职赔偿员,负责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有关事宜。
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刑事、民事(知识产权除外)再审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负责审判监督及本院有所审结案件的评查工作。
执行局
执行应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民事及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执行行政机关、仲裁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并由行政审判庭决定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交力的债权文书;执行应由基层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核算执行费用。
执行局内设执行局办公室及三个执行庭。
研究室(挂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新闻发布;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审判工作经验;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负责编写综合信息和刊物编辑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研究和征集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
技术室(挂司法鉴定中心牌子)
负责本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当事人申请和本院依职权委托的鉴定工作。
法警大队
负责警卫、押解犯人、送达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庭执行有关事项;实施拘传、拘留、搜查、扣押等强制措施;负责维护本院工作秩序,做好警卫工作。
肥城市人民法院下设五处派出法庭。
新城法庭辖新城办事处,老城镇、潮泉镇、仪阳乡,地址在肥城市龙山中路001号,电话:0538-3210974。
王瓜店法庭辖王瓜店镇、桃园镇、王庄镇,地址在肥城市王瓜店镇政府驻地,电话:0538-3511406。
石横法庭辖石横镇、湖屯镇,地址在石横镇政府驻地,电话:0538-3660525。
安驾庄镇辖安驾庄镇、孙伯镇,安临站镇,地址在安庄镇马埠,电话:0538-3831307
边院法庭辖边院镇、汶阳镇,地址在肥城市马家埠,电话:0538-3830269
★宁阳县人民法院
宁阳县位于山东省中部,北依风景秀丽的泰山,南临孔子故里曲阜,西与水泊梁山相望,辖12个乡镇,辖区面积1125平方公里,人口83万。
宁阳县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24人,院机关设12个职能部门,下设7处人民法庭。
院机关办公地点在宁阳县城东街路101号。
办公室电话:0538一5621002
院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
办公室
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院务会及院长办公室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院执法执纪监督员的联系工作,并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宣传报道、文秘工作;保密、档案工作;负责全院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全院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及分配;指导与监督全院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管理全院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监管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拟定并组织实施法院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政治处
指导党建、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负责法官管理考核、等级评定晋升工作;司法警察的警衔审查报批工作;所属人员工资定级、转正、晋升及老干部工作;组织人事工作;制订并实施法官培训规划,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及临时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表彰和立功创模活动,督促落实人民法院奖励条例的贯彻落实;全院计划生育工作。
立案庭
负责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的登记、立案、排期、送达调查、诉讼诉前财产保全、开庭记录和审判流程管理;对不服本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审判监督庭及有关审判庭审查处理;司法救助工作;信访听证工作;书记员管理工作;指导法庭相关工作。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妨害婚姻家庭犯罪案件、渎职罪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婚姻和家庭、人身权利、知识产权、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相关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合同和证券、票据纠纷案件、企业破产案件。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相关合同案件。
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审查处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行政审判监督案件;负责办理赔偿案件的有关事宜。
审判监督庭
审判刑事、民事(知识产权除外)再审案件;审查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原因并确定责任;负责评查回访案件。
执行局
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执行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统一管理和协调全院的执行工作。
研究室(挂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负责编写综合信息、简报,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材料、讲话、报告;负责司法统计及分析;指导人民法庭的信息、调查研究和司法统计工作。
技术室(挂司法鉴定中心牌子)
负责全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和委托鉴定工作;负责本院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同本院有关机构开展对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研究制定本院技术和信息业务工作计划、规定和办法。
法警大队
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有关事项;负责维护全院的机关秩序与辖区的安全保卫;组织落实司法警察队伍的建设规划和措施;制定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人民法庭的情况:
城关法庭位于宁阳县宁阳镇,辖宁阳镇、东疏镇、泗店镇和乡饮乡,办公电话:0538一5621874
伏山法庭位于伏山镇,辖伏山镇和鹤山乡,办公电话:0538--5713199
茅庄法庭位于罡城镇茅庄村,辖罡城镇,办公电话:13854895234
葛石法庭位于葛石镇,辖葛石镇,办公电话:13854896826
磁窑法庭位于磁窑镇,辖磁窑镇和蒋集镇,办公电话:0538-5811085
华丰法庭位于华丰镇,辖华丰镇和东庄乡,办公电话:13854895567
★东平县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现有在岗人员106人,其中审判人员63名,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43名。机关办公、审判建筑面积3050㎡,下设人民法庭4处。2003年以来,东平法院在新一届党组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精心筹划,缜密部署,建章立制定目标,励精图治搞审判,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法院形象日益提升,司法能力逐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越来越高。近年来,我院先后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授予全市法院先进集体称号,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政治处
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协助院领导搞好本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事宜;负责本院法官等级的评定与晋升的呈报工作,办理本院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本院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本院党组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实施法官培训规划;管理本院的工作考核、表彰和立功创模活动,督促落实人民法院奖励条例的贯彻实施。办公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015号。联系电话:2831061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015号。联系电话:2831056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档案图书等工作;负责本院的外事活动安排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本院的后勤保障工作等。 办公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015号。联系电话:2821643
研究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负责文秘、机要、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件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本院执法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新闻发布、宣传报道;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负责编写综合信息;研究和征集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负责微机网络等设备管理和使用。办公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015号。联系电话:2831060
立案庭
负责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送达、保全和审判流程管理;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审判监督庭及有关审判庭处理;负责庭审书记员的管理;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本院信访工作。 办公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015号。联系电话:2831065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渎污职罪等第一审刑事案件;负责对外执犯的帮教、转化等工作。办公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015号。联系电话:2831063
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触电人身损害赔偿,产品责任,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建筑物、悬挂物搁置物塌落、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院领导交办的辖区内有重大影响以及法庭不便处理的传统民事纠纷。指导人民法庭的民事审判。在交巡大队设立了全市第一个道路交通事故合议庭,在立案、审判、调解中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诉讼。办公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015号。联系电话:2827551
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民商事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该庭审判破产案件的经验被中院在全市法院推广学习。办公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015号。联系电话:2821436
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等。办公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015号。联系电话:2827325
审判监督庭
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对本院的审判工作在实体上进行监督;对全院发改的案件进行分析;负责案件评查、涉案资金稽核等工作。办公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015号。联系电话:2822467
技术室(技术鉴定中心)
负责本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015号。联系电话:2831615
执行局
执行本院第一审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统一管理和协调本院的执行工作。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配合有关审判庭有关事项;
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司法警察大队和督导室。
办公地址:东平县城佛山街015号。联系电话:2827222(局长室),2821727(一庭) ,2820816(二庭),2826056(三庭),2831064(法警队),2822859(督导室)。
宿城法庭
辖东平镇、老湖镇和梯门乡。办公地址:东平镇政府驻地。联系电话:2981077
彭集法庭
审判彭集镇、沙河站镇辖区内的民事案件。办公地址:彭集镇政府驻地。联系电话:2421004
州城法庭
审判新湖乡、商老庄乡、州城镇、原老湖镇辖区内的民事案件。办公地址:州城镇政府驻地。联系电话:2451009
银山法庭
审判代庙乡、银山镇、斑鸠店镇、旧县乡辖区内的民事案件。办公地址:银山镇政府驻地。联系电话:2551239
